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网站2月28日发布《关于香港城市大学(东莞)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》。
为改善学校办学条件,促进东莞乃至大湾区经济社会发展,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同意香港城市大学(东莞)项目二期建设。
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东莞市松山湖科学城屏山东片区地块、东莞市大朗镇珠三角环线高速与屏安路交叉口东南角。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:新建教室、实验实习用房、室内体育用房、校行政办公用房、院系及教师办公用房、师生活动用房、学生宿舍、食堂、后勤及附属用房、留学生生活用房、产学研用房、学生交流中心、创新媒体展示中心等校舍用房,以及地下车库、连接平台、室外配套及连接通道工程等。总建筑面积为168709平方米。项目建设工期为27个月。
项目总投资估算198936.81万元。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东莞市财政统筹解决,并积极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。
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项目单位,负责本项目的建设管理。项目建设方式由东莞市自行决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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