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进出口银行纪检监察组、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:日前,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进出口银行纪检监察组、湖北省襄阳市监委联合对中国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原党委书记、行长王法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。

经查,王法德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,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;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违规接受企业宴请,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;违背组织原则,隐瞒不报持有的房产,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;廉洁底线失守,违规经商办企业,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,在分配、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利益,违规套取交流干部住房租金;对待下属态度恶劣、简单粗暴,造成不良影响;违背审慎经营原则,不正确履行信贷管理职责;以贷谋私,利用职务便利为企业在贷款融资等方面提供帮助,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

王法德身为国有金融机构党员领导干部,对党不忠诚、不老实,党的“六大纪律”项项违反,作风霸道、“搞个人说了算”,与企业“亲”、“清”不分,利用信贷审批权大搞权钱交易,通过迂回投资他人代持、名借实要等方式,精心“布局”、花样翻新掩盖利益输送。王法德严重违反党的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中国进出口银行党委研究,决定给予王法德开除党籍处分;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进出口银行纪检监察组研究,决定给予王法德开除公职处分,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
(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进出口银行纪检监察组、湖北省纪委监委)